離婚一審到二審需要多長時間
作者:未知 來源:互聯網 時間:2020-07-27
離婚訴訟要花費的時間較長,大概六個月才會出判決結果,如果當事人對一審判決不服的可以在一審判決書送達之后及時向法院提起上訴,那么離婚一審到二審需要多長時間?閱讀完以下小編為您整理的內容,一定會對您有所幫助的。
一、離婚一審到二審需要多長時間
通常來說,如果是普通簡單的離婚案件,法院會采取簡易程序審理,一般從法院立案到最終作出判決的時間為3個月,可能更短,但是如果是涉外婚姻,或是標的額較大或是案件相對復雜的離婚案件,法院一般都會采用普通程序審理,審限一般為三到六個月。倘若案件進展不順利,遇到對方逃避離婚傳票無法送達或需要鑒定等情況,具體的時間就只能根據案件情況而定了。對于第一次訴訟離婚,法院又未能判離的案件,想要離婚一方的當事人只能在六個月后再次起訴。如果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的,二審期限一般為3個月所以,離婚一審到二審最少需要6個月的時間,甚至更長。
二、離婚訴訟程序怎么走
提起離婚訴訟至離婚判決生效,要經歷三個必經階段。分別是:第一階段,起訴階段;第二階段,答辯階段;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法庭調查;
2、法庭辯論;
3、法官主持調解;
4、調解無效、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三、關于離婚訴訟的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橐龅怯洐C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ㄒ唬┲鼗榛蛴信渑颊吲c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ㄋ模┮蚋星椴缓头志訚M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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