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結婚證能補辦嗎
作者:未知 來源:互聯網 時間:2020-02-29
涉外婚姻是一種特殊的婚姻類型的,涉外婚姻是現在一個十分常見的事情的,對于現在的涉外婚姻其主要原因就是現在的國家開放不斷發展了,涉外婚姻的發展很多人都是不知道的。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帶來涉外結婚證能補辦嗎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一、涉外結婚證能補辦嗎
1、初審
初審是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進行初步審查,詢問一些基本事實。
2、受理
(1)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因《聲明書》需在婚姻登記員面前本人 親自簽署,所以不能提前申領。
(2)婚姻登記員監督并簽名。
3、審查
(1)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有效;
(2)詢問相關情況;
(3)查證結婚登記記錄是否屬實。
4、補發
(1)經查證確認屬實、符合補發條件的,予以補發;
(2)不符合補發條件的,不予補發并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婚姻登記機關對不具備補發結婚證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但應當為當事人提供有關法律咨詢服務。
當事人辦理過結婚登記,申請補領時的婚姻狀況因復婚發生改變的,不予補發結婚證,可由婚姻登記機關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二、涉外結婚證辦理程序是什么
1、登記機關對婚姻當事人提交的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進行查驗;
2、詢問當事人的結婚意愿;
3、自愿結婚的雙方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當事人在"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在監誓人面前完成;
4、當事人宣讀本人的聲明書,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并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5、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聲明進行查驗,符合結婚條件的,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結婚證;
6、頒發結婚證。
三、涉外結婚的主體有哪些限制
根據《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結婚登記的幾項規定》第4條規定,以下兩類中國公民不準同外國人結婚:
1、某些擔任特定公職的人員。其范圍是:
(1)現役軍人,是指正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人民武裝部隊中服役,具有軍籍的干部和戰士。但某些原在部隊掌握核心機密和重大機密的復員、轉業軍人,在他們掌握和熟悉的機密失密前,也不能同外國人結婚。
(2)外交人員。是指直接從事外交工作的人員,主要指外交部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外交官。
(3)公安人員。是指在編的各級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的干警。
(4)機要人員和其掌握重大機密的人員。是指國家黨政機關、科研機構和企業單位從事機要工作,掌握黨和國家重大機密和科技尖端機密的人員。
法律不準擔任特定公職的人員同外國人結婚,是為了維護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這也是世界各國立法的通例。
2、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服刑的人。這類人由于違法或犯罪,正在接受法律制裁,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所以不準同外國人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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