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觀說法:北京住建委出臺離婚后購房的限制政策
作者:曹曉靜律師 來源:www.bbkuu.com 時間:2021-08-06
8月5日,市住建委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公告》,升級限購政策:夫妻離異的,若原家庭在離異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自離異之日起3年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購房,新規自5日起執行。該政策的公告,顯示北京對于購房政策的進一步收緊,對以前通過所謂的“假離婚”的方式,購置多套房產的漏洞“打補丁”。
這個政策的實施,有其直接的社會原因和法律層面的考慮。
按照以前的購房政策,京籍已婚家庭在北京只能擁有兩套住房,京籍單身家庭只能擁有一套住房;非京籍家庭近5年在京繳納個稅或社保的限購一套住房。如果夫妻雙方名下已經有兩套以上的住房,還想再購房,按照以前的政策,是沒辦法再購置新的房產,因此有很多人通過離婚的方式,將所有的房產過戶到一方名下,另一方名下無房產,則可以再購買房屋。
從法律層面分析,夫妻雙方有離婚的自由,若雙方共同提出離婚,到婚姻登記處辦理協議離婚登記手續的,工作人員只進行形式上的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一般都會予以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另外,夫妻雙方可以就財產的分割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在離婚協議書中約定房產完全歸屬一方所有的,另一方名下則沒有房產,可以再以單身的身份購置一套住房,從而規避的限購房產套數的問題。
通過“假離婚”的方式,雖然可以規避政策,但是其法律上存在的風險很大,具體可以參閱“曹曉靜律師案例說法:‘假離婚’切莫弄假成真”。
本次新的限購政策出臺,相關負責人表示:自限購政策實施以來,離婚購房的情況呈擴大趨勢,僅近一段時間以來,就有約14%的房屋交易屬于離婚家庭購房,這既影響了調控的效果,也容易產生一系列法律風險和道德風險??梢哉f,這次新政策,就是為了遏制利用“假離婚”手段來購房。新政策規定,夫妻離異的,原家庭在離異前擁有住房套數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購政策規定的,自離異之日起3年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換句話說,如果原家庭在離異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按照新規,離異后,雙方3年內都不能在本市購房。
由于民法典規定的離婚登記程序有一個周期,對于已經提交離婚登記申請的,負責人表示:這是按照夫妻雙方提交離婚申請的日期來判斷,在新規發布前已提交離婚申請但仍處于30天冷靜期的,不受此項規定影響。”上述負責人表示,相關部門將通過信息共享方式在線審核婚姻、住房等情況,對于外地離婚和法院判決離婚的,各區交易窗口也將提供人工審核方式。
“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不只是一句口號,而是有政策支持的,并且不斷的有新加碼的政策出臺,對通過“假離婚”的方式購房的人來說,得慎重又慎重的考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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